高血压病要坚持综合治疗
高血压病要坚持综合治疗
文章来源: 文章作者: 发布时间:2008-02-17
高血压病要坚持综合治疗
高血压是一种以动脉压增高为主要表现的临床综合症,为中、老年人常见病之一。
1997年年底统计,全国有1.1亿高血压患者,这意味着每三个家庭中就有一名高血压患者。高血压病在我国不仅具有患病率高的特点,而且还成为心脑血管病死亡的主要原因。
世界卫生组织和中华医学会制定的标准,动脉收缩压等于或超过140毫米汞柱,舒张压等于或超过90毫米汞柱就可以诊断为高血压。
临床上绝大多数高血压属于原发性,即迄今为止,产生高血压的原因还不清楚。大概有5%到10%的高血压患者,其原因是清楚的,称为继发性高血压。患有高血压病,首先要弄清是原发性的还是继发性的,因两者病因不同,治疗方法也不尽相同,继发性高血压可以治疗,原发性高血压尚无法治疗。
现在,很多数量轻度高血压患者因症状不多或无症状而不当一回事。最近,美国预防、检测、评估与治疗高血压全国委员会的报告认定,对于以往认为是理想血压(收缩压小于120、舒张压小于80毫米汞柱)的现象称为正常血压,而把原来认为是正常血压(收缩压小于130、舒张压小于85毫米汞柱)和正常高值(收缩压130-139、舒张压85-89毫米汞柱)统称高血压前期。换言之,即使以往认为血压正常的人,相当数量已经进入了高血压前期的行列,如若不采取积极的措施治疗,就有可能发展为高血压患者。
更令人吃惊的是,根据大量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研究证实,血压从115/75毫米汞柱起,每增加20/10毫米汞柱,患心血管疾病的危险性增加一倍。须知135/85毫米汞柱在以往被认为是正常的。如此可见,轻度高血压患者发生心血管疾病的危险性更高。毫无疑问,轻度高血压是一定要治疗的,若认为患有高血压一点没关系,采取讳疾忌医的错误观点,那么冠心病、心肌梗死、心力衰竭、中风、肾功能不全等严重靶器官损伤的并发症,总有一天悄然降临。
高血压是一种慢性疾病,随便吃几粒降压要是不够的,由于高血压是全身性的疾病,血压升高只是其中一种表现,其发病原因和发病机理错综复杂。所以,高血压的治疗往往需要很长一段时间,不仅要控制血压,而且要坚持综合治理,避免并发症的发生。
高血压对身体的危害是通过对靶器官的损害来表现的。高血压对靶器官的侵害是一个长期、渐进的过程,在高血压的初期,收损害的器官并无明显的病变的表象,患者也不会有某种特别的感觉。但如果治疗不当,病变会持续发展,在高血压后期,则可能累及心、脑、肾三大脏器,甚至导致各种合病症出现,影响患者的生存质量,缩短患者的寿命。